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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新法购药,保证价廉质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2日10:25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 游曼妮 通讯员 陈广泰)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获悉,《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实施方案(试行)》和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公告已经公布。标志着全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活动正式开始,全省的各级公立医院逐步启用新方案购药。

  限价竞价、价廉质保是这一新采购方案的亮点,根据规定,进入限价竞价目录中的

所有品种报价均要求低于或等于按规则制定的限价;限价竞价目录品种同一竞价组内有3个或以上厂家的,根据厂家数目不同,确定不同竞价入围比例。报价结束后,将报价由低到高排列,按比例选择价格低的品种入围。纳入价格谈判的品种,组织专家进行价格谈判,公开整个谈判过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特邀监督员、社会群众代表现场参与监督。而在报名截止前未取得GMP认证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或生产范围,其生产的药品不得参与限价竞价采购活动;在报名截止前未取得GSP认证证书的或被处以责令停业的药品经营企业不得参与限价竞价采购活动。

  据介绍,本次阳光采购活动从10月15日开始接受生产企业报名。采购人范围是广东省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已参加各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乡镇医疗机构。采购周期为一年。从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止。原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期未满1年的地级市,满1年后执行全省挂网结果至2007年12月31日止。从明年起,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已参加各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乡镇医院和卫生院将首先纳入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范围。全省所有乡镇医院和卫生院、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逐步纳入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范围,而社会和民营医疗机构可随时申请加入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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