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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屈原牌”是恶搞名人资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2日13:00 正义网

  家住福州五凤兰庭社区的读者朱旭芳提供了一幅照片,照片上是一名清洁工人的背影,T恤后面赫然写着几个大字:“屈原牌饲料”。观者不禁哑然:屈原作为一个历史文化名人,赢得了无数华夏儿女的尊敬,怎么能成为猪饲料的名字?(10月11日人民网)

  众所周知,屈原是我国杰出的政治家和爱国诗人。他忧国忧民,品格高尚,出污泥而不染。尽管其倍受佞臣诬陷,但精忠报国的决心始终不渝,“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

而求索”,便充满激情地喷发了其爱国热情。而千古绝唱《离骚》更是成为了中华民族丰厚文化的一部分。可以说,屈原已不仅仅是一个名字、一个符号,而是承载了一种民族精神,深受国人的敬重和爱戴。

  然就是这样一种民族文化资源,竟被注册为猪饲料商标,被恶意地亵渎、贬斥甚至是愚弄,实在让人义愤。据报道说,屈原牌猪饲料系湖南岳阳市一家企业的产品,还曾荣获2004年“湖南省名牌产品”称号。显见,当地政府也十分看好屈原牌,将其当作了一种商业噱头,一种利益品牌,而全然漠视了其承载的历史文化价值。

  笔者搜索网上,发现目前国内打着“屈原”商标的商品更是五花八门,泛滥成灾,什么屈原牌酒、屈原牌粽子、屈原牌农药等等。据一位徐小姐介绍说,由于当地屈原牌产品太多,许多人对此已经司空见惯。但她认为,一个稍有文化和历史常识的人都知道,将“屈原”用作猪饲料的商标,实在不妥。

  屈原是历史名人,其名本身就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用其作商品商标,无疑会给商家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但问题是,屈原已不仅仅属于一个地方、一个民族,他已成为整个中华民族的一种精神象征,就如同长城所承载的历史内涵一样,不容践踏、不容质疑和侮辱,更不能成为商家谋利的招牌。 尽管我国现行的《商标法》允许用人的姓名注册商标,对抢注名人姓名并无禁止性规定。但将屈原与猪饲料、农药等强行捆绑在一起的商业行为,不管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损害了大众的社会情感和审美情趣。倘若任这种抢注名人资源风泛滥开去,必将失去的是一种精神、一种品质、一种动力。

  因而,对这种恶搞名人资源的行为,应尽快完善相关法规加强保护。同时,职能部门应严格审核把关,防止滥用。

作者: 陆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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