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慧芬今说明“机要费”案称亲眼见扁嫂收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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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2日13:12 人民网 |
人民网10月12日电台“立法院”今天上午继续召开“罢免审查会”,“国务机要费”证人李慧芬则是应邀列席说明。李慧芬在“蓝委”李庆华询问下表示,她确实曾经在2003年7月26日亲眼看到吴淑珍收受发票,而她个人至少有一千多万元的发票流入“国务机要费”。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红负责人,“国务机要费”案关键人李慧芬表示,她曾亲眼目睹扁嫂吴淑珍帮忙收集发票。她说,2003年7月26日,她和姐姐李碧君进陈水扁官邸,李碧 君手中拿了一个shopping(购物)提袋,里面有一张发票。李庆华又询问李慧芬,前“总统府”机要室主任、陈水扁嫡系人马曾天赐是否曾在今年7月20日致电威胁她不要回台湾;李慧芬表示,6月下旬确实接过曾天赐的电话,曾希望她不要在台湾搞政治,也希望她力挺吴淑珍,并表示吴淑珍很夸奖她,认为她应该会讲义气,不会把这件事揭发出来。 另外,李慧芬又透露,要找扁嫂吴淑珍“乔”事情,要先向吴淑珍表姊开设的画廊买画,根本是变相收贿。 她说,自己的台湾红公司要请吴淑珍剪彩,可是迟迟都没有回应,姐姐李碧君就指点她,需要去一个画展买画,她也搞不清楚,就被姐姐硬拉去画廊买画。买了画之后,吴淑珍就来剪彩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