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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要敢于正视“不和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2日13:55 新华网

  亦菲 作者文集

  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 大问题的决定》,在全世界亮出了和谐的旗帜。和谐社会既是党心所向,也是人心所向。正如《会议公报》所言,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 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

  对于如何构建社会和谐,《会议公报》有一段论述意味深长:全会认为,目前,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是,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笔者对此的理解是,构建和谐,要敢于正视“不和谐”。

  权威资料显示,2003年,中国人均GDP首次突破1000美元。国际经验表明,很多国家在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之后,可能会出现贫富悬殊,失业激增,分配两极化,社会矛盾激化,导致经济社会发展长期徘徊,甚至引起社会动荡和倒退。比如,在个别地区,一些集市口角、房屋拆迁纠纷、土地征用分歧等日常生活的矛盾,都可能因处理不当而演变成对抗性的冲突和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见新华网2006年10月8日电)

  社会存在的“不和谐”现象有着多方面的原因,既有国家出台政策存在某些不完善,也有地方官员工作方法不当,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够细;既有体制制度方面的漏洞,也有思想教育方面的松懈;既有利益方面的碰撞,也有观念上的差距等等。构建和谐社会,首先就要正视这些“不和谐”问题,就是要看到不和谐引发的“危害”。不和谐现象尽管发生在局部,或者发生在少数地方,但是,我们却不能等闲视之。有些矛盾如不及时妥善处理,在一定的国内国际气候作用下,就有可能使事态扩大化。分析内地近年一些群体性事件的来龙去脉,教训是相当深刻的,在苗头冒出之际相关主管官员麻痹大意而错失化解矛盾的有利时机,以致后来为之付出了更高的解决成本。因此,敢于正视不和谐问题是推进社会和谐的前提。

  其实,正视“不和谐”,就是敢于“报忧”。多年来,不少地方官在“报忧”问题上是顾虑重重的,以至于不报忧成了一些官场的“潜规则”。顾虑原因也是众所周知,担心“报忧”,轻者引起发上级的关注,上级天天督查;重者担心自己的官帽戴不稳。可见,顾虑“报忧”的实质是对个人利益的患得患失。从这个角度说,正视社会不和谐,首先要正视某些官员的思维不正常和心态不正常。

  正视“不和谐”,为的是克服“不和谐”。只有克服“不和谐”,才能推进事业不断进步。这个克服的过程,就是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也就是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的过程。

  社会在克服“不和谐”中进步,官员在解决“不和谐”中提高执政能力。因此说,构建和谐要敢于正视“不和谐”是务实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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