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虐妇女扁担杀夫 被判刑3年缓刑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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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00:12 东南快报 |
用扁担杀夫的李秀田被判3年有期徒刑、缓刑5年。昨日有消息称,该判决已生效,因李没有上诉,检察院也未提起抗诉。 今年5月3日,忍受丈夫拳打脚踢二十多年的李秀田爆发了,她抢过丈夫手中的竹扁担,将他当场砸死。 事后李的大女儿林丽英多方奔走,为母亲递恳求信,数百村民联名上书公安、检察机关,请求对她宽大处理(本报8月18日曾专题报道)。 翔安区法院认为,酿成此事,被害人具有不可推卸的过错责任;而李秀田案发后自首,区妇联、李秀田所在村基层组织及本村、邻村村民,包括被害人亲属,对李秀田的遭遇均深表同情,纷纷上书请求司法机关从宽处理李秀田。 翔安区法院称,综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及李秀田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可对李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记者 陈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