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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正义撑起一片艳阳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00:22 人民网-华南新闻

  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强调,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广州市法律援助工作者,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让这种公平正义得到了困难群众的认可与赞同。

  据统计,自1995年广州市创立了全国首家政府法律援助机构——广州市法律援助中

心以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832件,接待咨询117686人次,为困难群众在公平正义之路上撑起了一片艳阳天。

  一字之差辩出公正

  “安律师,我没想伤害她,我只想抢了项链换点钱。安律师,我知道我错了,我不想坐牢,请你帮帮我……”

  一年前,15岁的冯某从贵州来到广州打工,不料工作尚未有着落,财物却被几个劫贼洗劫一空。饥寒交迫走投无路的冯某由怨生恨:别人抢了我的东西,我也要从别人那抢回来,便瞄准了一位戴项链的女青年。项链没得手,他却被当场抓获,被检察院以抢劫罪诉至法院。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的安律师,受广州天河区法律援助处指派前来援助冯某。接案后的几天里,安律师仔细研究案卷,认真对比冯某的供述与被害人的陈述、证人的证词,她发现了一个重要的细节:冯某并非如检察机关认定的“将被害人拉倒在地,并抓伤其颈部,抢走项链”,而是乘其不备从被害人身后冲过去抢项链,因用力过猛使其受伤倒地,因此,安律师认定冯某依法不应构成抢劫罪,只构成抢夺罪。

  法庭上,安律师紧紧围绕冯某的犯罪细节,在是否构成抢夺罪还是抢劫罪一字之差上据理力争,并结合冯某是未成年人,且具有“初犯、悔罪态度好”等情节上请求法院给予从轻、减轻处罚。最终,法院采纳了安律师的辩护意见,以抢夺罪判处冯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500元。

  宣判结束后,冯某执意要见律师,还是那个会见室,还是泪流满面,但这次却是激动的泪水:“姐姐,谢谢你,如果不是你帮我,我可能要一错再错。在广州我没有亲人,但你就像我亲人,谢谢你!我出去一定好好做人……”

  锲而不舍赢回权益

  今年9月8日,两位从湖南赶来的农民来到天河区法律援助处,送上了一面写有“秉法助人、大公无私”的锦旗,并真诚地说:“谢谢你们的援助,许家的孤儿可以继续上学了!”

  3年前,他们的弟弟许某来到广州打工时,被一辆小客车撞死,因许某妻子早年病逝,两个孩子不幸成了孤儿。

  为了两个孩子以后的生活,许某的两个哥哥从湖南老家来到了广州,向小客车所在的公司索取赔偿,公司以许某负该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为由拒绝赔偿。两个哥哥索赔无门,心灰意冷,买了车票准备踏上返程之路。这时,一张街头法律援助宣传单递到了他们的手上,抱着一线希望,他们鼓足勇气走进了天河区法律援助处寻求帮助。

  根据材料,援助律师首先找出了该公司应该承担法律责任的证据,然后针对赔偿的数额计算标准问题,做了大量调查取证工作,并找出了有力的法律依据。法庭上,援助律师有理有节,依据法律规定提出了因原告在城镇居住已超过一年,应按照城镇居民的计算标准进行赔偿的请求,官司从一审打到二审,最后使原告获得了12万多元的赔偿。

  最后一天诉讼得赔偿

  今年8月的一天,广州白云区法律援助处办公室里,一位年过六旬的老者拉着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手迟迟不肯松开:“我没想到呀!没想到我们能再得到赔偿,不是你们的及时帮助,我老婆可能早就没了!”

  老人姓杨,是白云区太和镇的农民。2004年8月15日,他的妻子聂某在回家的路上,被摩托车撞后,成了一个植物人。后经交警部门认定,肇事摩托车司机高某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突然的变故,让家境本来贫困的杨某几乎陷入绝境。在急需治疗费救妻子的情况下,缺乏法律意识的杨某被迫与高某父母签订了一份赔偿协议:高某的父母一次性赔偿聂某医疗费8600元,杨某放弃对高某索赔的权利。8600元赔偿确实解决了杨某的燃眉之急,然而接下来的日子却让杨某一筹莫展。妻子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巨额的医疗费、护理费接踵而至。当杨某向肇事方提出再多些赔偿的请求时,对方一口回绝。

  2005年9月14日,杨某经人指点来到了白云区法律援助处求助。然而一了解案情,法律援助处发现此案非常棘手:一是杨某已与对方签订了放弃索赔的协议;二是此案还有两天就要超过诉讼时效。

  经验丰富的谭律师一面迅速收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起草要求高某的父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起诉状和缓交诉讼费申请书,一面指导杨某向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同时,还对庭审时可能出现的情况作了充分的应辩准备。功夫不负有心人,在诉讼时效的最后一天,该案顺利进入了诉讼程序。因开庭前聂某被评定为一级伤残,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谭律师又及时提出了向对方索赔30多万元的诉讼申请。

  庭审中,双方针对2004年8月12日所签订的协议书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最后,法院全部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杨某获得了应有的赔偿。

  全心援助促少年迷途知返

  “孩子,培英中学已发来了录取通知书,可是你却……”铁窗外,一对年迈的老人嘤嘤哭诉;铁窗内,懊悔的少年不发一言。

  少年叫小李,是一名孤儿,15岁。一对哭诉的老人是他的爷爷和奶奶。小李与年幼的弟弟从小与爷爷奶奶相依为命,一家4口仅靠爷爷微薄的退休金维持生计,家庭经济条件极其困难。小李聪明好学,喜欢上网,然而因家庭困难,很少有钱上网。2004年6月的一天,上网心切的小李在自家住的楼上发现5楼某户人家房门大开,突起歹心,悄悄走进了这家房内盗窃,被屋主发现后,产生争执,并持刀将被害人砍致轻伤。

  白云区法律援助处接受了此案的法律援助申请。在法庭上,律师以小李在校表现良好,属于偶然犯罪的特性着力为其辩护,最终法院对小李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宣判结束后,法律援助处的工作本可以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然而白云区法律援助处并没有停止对这位少年的帮助。在小李服刑期间,他们多次联合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帮教。当了解到小李希望刑满释放后继续学习,掌握一门技术,法律援助处又四处联系,想办法帮助他完成心愿。最终,白云工商高级技工学校破例同意接收小李到该校就读。

  2006年6月,小李刑满释放,白云区法律援助处联系多家单位在学校召开会议,共同商讨帮助小李回归社会的事宜,他们的热心真诚感动了各方。会上,校方不但免除小李就读期间的全部学费和住宿费共3万余元,还为他提供了勤工俭学岗位,以解决其生活费用问题。其它单位也赠送了书籍和学习用品,鼓励小李认真学习、立志成才。

  如今,小李在学校成绩优异,遵纪守法。见到前来回访的法律援助处的工作人员时,他坚定地表示:“我要学好技能,回报社会。”

黄日飞 姚嘉珣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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