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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蒙牛”法庭“顶牛”属巧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01:09 华夏时报

  蒙牛乳业告蒙牛酒业不正当竞争案开庭

  俩“蒙牛”法庭“顶牛”属巧合?

  本报记者彭信琼实习生黄维孝通讯员郭京霞报道中国乳都呼和浩特市,竟然有两家企业都以“蒙牛”为名,产品都和牛乳相关。二“牛”中的蒙牛乳业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蒙

牛酒业告上法庭,昨天上午,北京市一中院审理了此案。

  蒙牛乳业称,早在2004年8月,蒙牛乳业公司接到经销商投诉,说蒙牛酒业某销售公司在招商中存在欺骗行为。他说他交了10万元保证金,并一次性购买了30万元的产品,花十来万元租了店面,结果该公司在中央台投入8000万元广告等承诺却没有兑现,致使产品无法销售,蒙牛乳业才得知和自己公司没有任何关系的“蒙牛酒业公司”的存在。2005年11月,蒙牛乳业与蒙牛酒业就企业字号问题进行了接触,蒙牛酒业提出要8000万元的补偿费才肯变更企业字号。无奈之下蒙牛乳业将蒙牛酒业告上法院。

  法庭上,蒙牛乳业提出,请求法院判决蒙牛酒业停止侵犯其“蒙牛”注册商标权、著名商标权与驰名商标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蒙牛酒业则指出,他们谈不上“傍名牌”或者“搭便车”。出现两个“蒙牛”完全是一种巧合。

  在双方代理人充分发表意见后,法官宣布休庭,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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