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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不到“办园许可证”停止招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01:17 淄博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孙艳芹通讯员李杰)昨日从教育部门获悉,全市学前教育机构10月起开始审批注册。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按照规定,举办学前教育机构必须进行审批注册。已举办的学前教育机构要进行复审,符合规定者颁发《山东省学前教育机构办园许可证》;不符合规定的要限期整改;限期内仍达不到条件的,要依法取缔;新开办的学前教育机构,必须取得《办园许可证》后方可

招生。

  市教育部门要求,已经换发了《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也要重新进行审核。新举办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经审查合格后,先取得《办园许可证》,后领取《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

  12月,市教育局将把审批注册后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学前教育机构名单向社会公告,没有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学前教育机构停止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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