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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车人”无钱挨罚盼望揪出真车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01:35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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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本报在《“背车”230辆 负债几十万》(见图)一文中,报道了史先生出租自己的北京市身份供外地人买车,结果给自己招来了几十万元的欠款。由于大部分真正购车人已经“人间蒸发”,因此史先生只能自掏腰包缴罚款。“反正我是无业游民,没钱没家,就算告我我一分钱也拿不出来”,面对巨额罚款,史先生无可奈何。

  机动车检测厂?荩年检不能约束所有车主

  史先生告诉记者,在他背的这230辆车里,有一部分真实车主没有缴纳养路费,有一部分真实车主没有缴纳违章罚款。能不能通过车辆年检的形式来约束这些车主,让他们去缴纳本应该他们自己承担的欠款呢?昨天,记者从7453机动车检测厂了解到,机动车进行年检时,检测人员会查验该车是否存在未处理违章记录,如果有不会发给年检标,等到将这些违章处理完毕才能为其办理年检合格手续。但并不查验该车是否滞纳养路费,因此,像史先生背的这230辆车里欠养路费的那些车辆,在年检时还是可以通过的,车辆年检并不能约束这些车主。

  律师?荩史先生要自掏腰包缴罚款

  据史先生介绍,在真正的买车人用史先生的身份证买车时,他们通常都要签订一份协议,协议上规定所买的车辆的债权、违法、违章等费用均由购车人承担。北京市仁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孙洪翔表示,由于这些合同中的“借用北京市的身份证落户”已经违反了我国关于身份证管理的法律规定,因此这些合同本身都是无效的,史先生只能首先依法承担责任,缴纳所欠的欠款。但史先生可以凭借这些协议来证明对方才是真正购车人的事实,向这些购车人追讨自己的损失。

  史先生?荩“背车大户”自比揭黑先锋

  记者拨通了史先生的电话,得知是记者后,他反而有些兴奋,“这下我可出了大名了。”“对于你名下的那些高额欠款,你打算怎么办?”史先生蛮不在乎:“反正我是无业游民,没钱没家,就算告我我一分钱也拿不出来。”

  记者了解到,史先生今年46岁,他说,他曾经蹲过十几年大狱,几年前才出狱回家。“出来后一直找不到工作,我也没什么文化。”在记者的采访中,史先生反复强调,他替人“背车”一是为了赚钱,二是为了配合警察和媒体揭开这些黑幕。史先生说,接到那些催缴单的时候,他曾拨打过协议上的那些号码,但大部分都是空号和过期号。“跟你说吧,我现在巴不得那些人开着车犯什么抢劫之类的大事呢,出了事我就去公安局,协助警察把他们给揪出来,我还能拿到钱呢。” 晨报记者 康健

  

“背车人”无钱挨罚盼望揪出真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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