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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家食品经营企业倡议:不合格食品要退货、召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01:53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王丽)记者日前从省工商局获悉,石家庄、保定、唐山等地20家食品经营企业联合倡议,全省食品经营企业、个体经营者要如实记录每批次食品购销情况,并建立退货、召回、下架等食品退市制度,规范经营行为,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食品。

  记者了解到,倡议书的内容还包括:不经营未在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制造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食品;不经营超过保质期或者保存期的食品;不经营经感官鉴

别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不经营应当却未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不经营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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