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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人民监督员知情渠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02:23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杭州10月12日电(记者范跃红) 近日,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马贵翔等17名人民监督员来到浙江省检察院,在听取该省检察机关治理商业贿赂和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情况通报后,又来到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饶有兴致地观看了讯问职务犯罪犯罪嫌疑人的同步录音录像。积极拓宽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渠道,让他们更好地监督检察机关规范办案,这是浙江省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一贯目标。

  据浙江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办公室负责人介绍,从2003年9月开始试点到今年6月,该省106个检察院除4个派出院外,全部开展了试点工作,共选任人民监督员1013名,已监督不服“三类案件”478件,其中不服逮捕案件19件、拟撤销案件282件、拟不起诉案件177件。在已监督的“三类案件”中,人民监督员同意检察机关原拟决定意见453件,不同意检察机关原拟处理决定25件,检察机关最终采纳人民监督员意见16件。

  在开展试点过程中,浙江省检察机关积极拓宽人民监督员知情渠道。除院领导和常设机构加强与人民监督员的日常联系,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寄送业务资料外,还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机关的活动。今年,浙江省检察院利用网络、信箱等开通人民监督员专用信息通道,保证他们及时了解检察工作情况,同时为人民群众向人民监督员反映“五种情形”问题提供窗口。浙江省检察院在外网网站上开设了人民监督员专栏;慈溪市检察院规定经检察长决定,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末次审讯时,人民监督员可在监控室观看审讯过程,实施现场监督。

范跃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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