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开征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费 每退休一人企业要缴1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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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02:25 大河网-河南商报 |
郑州市的企业每退休一名职工,今后要缴1800元的社会化服务费。 昨日,郑州市统筹办传出消息,将对养老保险参保企业征收社会化服务费。退休人员已办理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也要补缴。 每退休一人企业掏1800元 每退休一名职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企业必须缴1800元社会化服务费。 参加养老保险并足额缴费,职工退休时养老金将实行社会化发放,从企业转向社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负责,通过银行、邮局等社会服务机构发放养老金。 郑州市统筹办负责人介绍,郑州市已有20.35万退休职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他们将由原先的“企业人”转为“社会人”,此次征收企业为退休职工缴纳的社会化服务费,全部将用于退休职工的社会化管理。 此外,个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年以上的退休人员,按900元缴纳。 缴费才能办养老手续 新增退休人员先缴费再享受养老待遇。 2006年10月1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职工,将按照“新增退休人员审批一个缴费一个”的规定征收社会化服务费。企业缴完费,退休职工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劳动部门对企业新增退休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批准后,企业应按批准的退休人数到银行缴纳社会化服务费。社保经办机构凭银行开具的企业缴费收据,为退休人员办理养老待遇核定手续。 企业缴费可“分期付款” 原有退休人员企业可分3年期限补缴。 2006年10月1日前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企业也必须按规定标准为他们补缴社会化服务费。但按规定,企业为原有退休人员补缴社会化服务费可分批缴纳。 生产经营正常的参保单位应一次性缴纳;对于一次性缴纳有困难的企业,可同社保机构协商,制订清欠计划,3年内逐步缴清;破产、改制企业原则上应一次性缴清。 企业分3年期限缴纳,2007年缴纳总数的20%以上;2008年缴纳总数的30%以上;2009年缴清余下的50%。 (记者王利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