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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少年嫖娼被抓 检方:卖淫女不算强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02:25 大河网-河南商报

  本报讯“1991年12月出生?”9月11日晚,南京市奥体中心派出所查获一起容留卖淫案,被捉的嫖客赵某报出出生年月时吓了警察一跳,这孩子到今年12月才够15岁。昨日,赵某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天(未予执行)的处罚。

  赵某向警方交代,他是安徽人,初中辍学后,跟随做生意的父母从安徽来到南京。“他们平时做生意忙得很,根本顾不上我,经常给我钱让我自己花。”赵某说,“我既不上

学,也不用打工。闲得没事做,晚上就想到洗头店、足疗店逛逛,找点刺激。”

  由于赵某嫖娼被捉时年纪不足15岁,为他提供卖淫服务的19岁卖淫女小云是否构成强奸罪?办理此案的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钟检察官昨日在采访中表示:“按现有法律规定,卖淫女并不构成强奸。”(文中未成年人为化名)(据《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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