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新:检察长荣膺“感动广西”人物之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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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02:37 正义网-检察日报 |
本报讯(桂新璇) 近日,“千万之星·感动广西”人物评选活动投票截止,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新县检察院检察长李杏生等7名候选人以高票当选“千万之星”。去年1月,大新县检察院干警与在押死刑犯谢增光谈话时得知,谢增光被羁押前曾在一些单位打零工,尚有310元工钱未领到。新学期将至,因儿子的学费还没有着落,谢增光情绪波动很大。了解情况后,李杏生检察长认为,“死刑犯也是人,应当享有尚未被法律剥夺的权利”,于是帮助谢增光解决了工钱问题。李杏生这一事迹感动了许多人。 桂新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