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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着重培育官员和政府法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02:57 正义网-检察日报

  如果说法治社会需要高法商、崇尚法律和秩序的公民,那么,更需要有高法商、崇尚法律和秩序的官员以及由这样的官员组成的政府。

  近期,据新华社的一条消息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9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严肃处理郑州市违法批准征收占用土地建设龙子湖高校园区问题。会议决定,对河南省人民政府予以通报批评,责成其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中央纪委常委会已决定,分别给予河南省委政

法委书记和河南省郑州市委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可以看出,国法是不容轻视和儿戏的,谁敢以身试法,谁就要付出代价。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增强官员和政府的法治观念,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确保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是一件现实而紧迫的任务。

  按理说,那些以身试法的官员并非不懂法,但何以仍然以身试法?究其原因,主要是缺乏对法律的信仰。

  何为法律信仰?就是人们出于对法律内在价值的认同,对法律怀着敬畏之心,并不折不扣地遵守和执行法律。落实到一个官员身上,即无论面对什么样的诱惑和干扰,心中始终有“法律”这杆秤,依法行政,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

  几年前,某省省委党校曾对公务员法律素质做过一项调查,其中一个问题是“你处理违法行为时,你的上司来电话,你首先想到的是什么?”调查结果显示有33.9%的人选择照顾领导面子,办事时违心打点折扣。既然知道是违法的,说明不乏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但仍然顶不住上司的压力和干扰,主要是因为没有法律信仰,没有愿意为法律而献身的精神。没有法律信仰,即便法律知识满腹,也如一个人没有硬脊梁,站不直。

  令人注目的是,今年开始的“五五”普法把公务员作为普法重点之一。这说明党和国家已经意识到对公务员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务员法律素质对一个国家法治进程的重要性了。紧接着有个问题无法回避:提高公务员法律素质,是重点普及法律知识,还是倡导法律精神?大量的事例说明,想通过几次简单的法律讲座或者短暂的法律培训,让公务员在短时间内全面掌握法律知识、培育其对法律的信仰显然是不现实的。我们要在向公务员灌输大量的法律知识的同时,还要通过对大量的、现实的、身边的典型案例的剖析,向公务员传播权力义务观念和法律精神,让他们切身体验法律的威严,深谙法治的真谛。

本报评论员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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