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械聚众斗殴 小伙被判入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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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03:06 江南时报 |
本报讯(通讯员 王志彬 张宇翔 记者 李志华) 到南通打工的安徽籍小伙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口角,随后纠集同乡手持刀棍聚众斗殴,结果锒铛入狱。10月12日,南通开发区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 28岁的卞某,兄弟姐妹8个,他是家中最小的一个,被家人视为“掌上宝”。小学没念完的他,过早地就辍学外出打工。去年下半年,卞某来到南通市一皮鞋厂打工。今年5月 10日夜,卞某约了外甥黄某等4人到附近一川菜馆吃饭。酒足饭饱后,4人分乘两辆摩托车准备回家。由于摩托车发动不起来。此时,正在隔壁菜馆里吃饭的吴某正好出来透透风,就上前询问卞某发生了什么事。卞某未予理睬,酒过三旬的吴某遂踢了随同卞某一起来的同伴两脚。离开后,卞某觉得同伴被打很没面子,就打电话召集黄某、孙某等人,并准备了两根铁棒和一把菜刀,回到原先吃饭的地方,找吴某算账。见吴某等人还在吃饭,卞某等人就冲入菜馆内,持菜刀砍向吴某等人。与吴某一起吃饭的龚某、丁某等人见状,拿起啤酒瓶就砸向卞某的头部。旁观群众见状,赶紧报警。同来的孙某一眼认出对方龚某是自己的朋友,就主动放弃斗殴,并劝阻其他同来的朋友不要再打。警方赶到后,卞某被当场抓获归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