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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和谐是人民根本利益所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03:40 长沙晚报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2日电 中共中央日前在中南海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就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领导人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吴邦国、贾庆林、曾庆红出席座谈会。

  座谈会上,民革中央主席何鲁丽、民盟中央主席蒋树声、民建中央主席成思危、民进中央主席许嘉璐、农工党中央主席蒋正华、致公党中央主席罗豪才、九三学社中央主席韩启德、台盟中央主席林文漪、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无党派人士陈章良先后发言。他们在发言中就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理顺收入分配关系、扩大就业、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加强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建设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大家表示,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同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在认真听取了他们的发言后,胡锦涛发表了重要讲话。他表示,大家各抒己见,提出了许多有见地的意见和建议,对于进一步修改好决定稿有很大帮助,我们将认真吸收采纳。

  胡锦涛指出,中共中央决定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专门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问题,目的是贯彻落实中共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更好地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更好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四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时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行研究并作出全面部署,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面发展,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社会和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切实做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有利于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切实维护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社会和谐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有利于进一步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持国内安定和谐的社会政治局面,有利于增强民族凝聚力和抗风险能力,更好地应对国际挑战和风险。

  胡锦涛强调,希望大家发挥联系面广、智力密集的优势,加强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及时发现和反映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推进和谐社会理论建设和创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多提供真知灼见。希望大家加强自身建设,增进参政党内部和谐,密切同自己所联系的社会成员的关系,始终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力量。

作者: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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