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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制度护驾政务公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05:0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讯(记者吴楚瞳)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四川省政务公开审核办法》、《四川省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办法》等4项制度,为我省政务公开保驾护航。

  《四川省政务公开审核办法》规定对审核不严、公开内容失真、造成负面影响以及出现泄密等问题的,监察机关将依照相关法规制度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川省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办法》详细规定了申请政务公开的程序和办法,明确指出申请公开属于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信息的,应当提交当事人同意公开的书面证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时,可以采用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行政事业单位提出。

  《办法》指出,行政事业单位答复申请人不予公开、不予提供的政务信息,不得以有偿服务或者变相有偿服务的形式提供。行政事业单位向申请人提供政务信息,按有关规定收取实际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递送等成本费用。申请人属于低保家庭的,凭有关证明免收费用。

  如果行政事业单位对申请人隐瞒或者拒绝提供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政务信息的;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受损害的;违反规定收费的,《办法》规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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