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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车店处理不当造成车辆损坏 澳门消费者贵州获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08:15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昨日,贵州省消费者协会向媒体通报,我省消协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消费者委员会签订消费维权合作协议以来,一名澳门消费者在我省发生消费纠纷获得圆满解决。

  今年7月19日,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王女士一家4口,开着一辆名牌轿车在我省作自驾旅游。当王女士的车子行驶到贵新高速公路麻江段时却突然出现故障,当地路政部门帮助王

女士将轿车送到麻江县某小车修理部进行修理。

  在修理部内,修理人员给车子下了主要故障为“正时皮带断裂”、“水泵破裂”的“诊断”书,并依据这个判断给车子更换了皮带和水泵,可经过修理后汽车仍然不能正常点火发动,维修人员又更换了新的汽门进行点火发动,这次汽车发动机在出现了异常的响声后还熄了火。

  最后,轿车在黔南州的销售服务公司技术总监的检查下,终于有了“确诊”书:该车的发动机已经抱死,主要原因是修理部的工人操作不当引起的。

  7月25日,王女士向麻江县消协投诉,要求修理部赔偿因修理不当所造成的损失,26日,经消协调查调解,由修理部赔偿澳门消费者王女士8000元,王女士对消协的处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据省消协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消协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消费者委员会签订了消费维权合作协议后,省内消费者在澳门发生消费纠纷时,可直接向省消协投诉,省消协将与澳门消委会一道解决纠纷,消费者15日内便可知晓结果。作者:宋雪 杨露怡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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