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金融等部门发协查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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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08:23 法制日报 |
本报讯通讯员项林 段金亮 曾权 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为破解执行难,推出了“执行信息协查制度”,有效地缓解了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等执行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协查制度”明确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凡是涉及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不明的案件,该院执行局都要给被执行人所在地的单位或乡村组织及金融、房地产交易部门、车辆 管理部门等发出“执行信息协查函”,请求其协助查寻被执行人下落和执行财产线索。“协查函”中特别注明执行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一旦获悉被执行人的有关信息,协查单位可立即与法院执行人员联系,使案件尽快得到执行。今年以来,该院已发出1024份“协查函”,近500件疑难案件得以顺利执结,标的额达3600余万元,不仅有效地缓解了执行难问题,而且深受社会各界赞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