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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毅锋案二审维持原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09:37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佘锦)记者昨日获悉,对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深圳“冠丰华”涉黑案,深圳中院目前已做出二审判决,除几个“小喽罗”的刑罚有所改变外,“老大”陈毅锋等人均被宣布维持原判。

  全国十大扶贫状元、全国助残先进个人、中国扶贫基金会理事会理事、广东省政协委员、深圳市政协委员、深圳冠丰华公司董事长……案发前的陈毅锋,头顶一串串辉煌的称

号,但他也是横行东门10余年,违法占地盘敛巨财的“黑老大”,他组织手下暴力抗法并冲击国家机关,非法敛财1.6亿元,成为首个跻身政界的黑帮老大。

  据检察机关指控,自1993年起,陈毅锋等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非法占据罗湖区深南辅路红线用地4500平方米,搭建违法建筑用于非法商用租赁牟利,并不断扩大,最后形成建筑面积约8500平方米、商铺约450间的违法建筑群——原东门百货小商品市场。这些商铺为陈提供了非法收入约8000万元。

  2005年5月,该案在罗湖法院开庭一审,深圳检方指控陈毅锋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经营罪、妨害公务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窝藏罪、包庇罪等9项罪名。陈毅锋当庭否认自己犯罪,并一度大闹法庭。

  同年9月,罗湖法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判决“冠丰华”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9宗罪名成立,总和刑期有期徒刑39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第二被告梁耀榕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陈毅锋的妻子朱业玲被判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官宣读完判决书后,陈毅锋等被告当庭表示不服判决,并称将委托律师向深圳中院上诉。

  图:

  一审判决结束后,陈毅锋举高双手,表示不服。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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