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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引怎样的“狼”?又如何“入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09:41 南方报业网

  媒体思想之白烁专栏

  在河北沧州市审计局审计员张洪涛因饮酒过量猝死后,国家审计署在“谁来监督审计部门”的呼唤中推出“引狼入室”政策,声称“从明年开始,国家审计署将请财政部和监察部组成专业监察部门,每年定期对全国审计机关进行‘审计’。”

  在传统理念中,“引狼入室”是一种自爆弱项的愚蠢做法。但在“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已成全球共识的今天,“引狼入室”成了改革的代名词、勇气的风向标。审计署的策略无疑表现了“敢为天下先”的理想色彩,以权力制约权力毕竟是当代世界政治文明的通用法则。

  但是,让同属政府部门的财政部和监察部来监督审计部门的作为,似乎与世界通行的民主法制基本原则有点儿偏离,不太符合常识。这个“狼”如果是同类,可能就不叫“狼”。

  因此,要博得广大人民群众对审计部门的信赖,让代表人民权利的最高机构——人大,和体现人民广泛参政议政的合法机构——政协,来审查和监督政府审计部门的行为是否合法,或许更能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精神。

  在民主法治比较健全的国家,由各党派和人民团体组成的议会担负着监督和检查政府部门作为是否合法的责任。在专业机构和超越党派的半政府组织协助下,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议会所作的结论一般能得到大众信赖。

  所以,无论是审计部门还是其他政府部门,要是“身正不怕影斜”,就不会惧怕各种“狼”的窥探和询问。这个“狼”可能是人大、政协,也可能是媒体、协会、专业组织,总之是有制约能力的“局外人”。看过足球比赛的人都知道,让球员裁决是否犯规,是不可能做到公正和可信的。是的,没有人愿意“自我罚款”,或者“自讨苦吃”。

  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勤务员,自喻为“羊”显示了谦卑的品格和政府本身的职守。“引狼入室”不仅表明政府部门的虚怀若谷,也宣誓了自己的强大。我们已明白了“狼”该是谁,那么如何让“狼”入室呢?

  如果让“狼”随时入室,政府就无法展开正常的工作。但头羊指示狼去叼某只具体的羊,狼也便不成其为狼,只是“羊奴”而已。那么比较理性的而富有操作性的方法是羊群决定每年狼可以几次“入室”,而不管狼的目标。叼到羊,说明羊群有问题,头羊得负责任;没叼到羊,证明羊群是清白的,头羊可以高升。无论狼叼到羊还是没有叼到羊,都不该得到奖赏或惩罚,因为是羊邀请的。

  国家审计署“引狼入室”的说法很得民心,但引什么样的“狼”?如何“入室”?则需要进行认真的辩论和协商,信口开河不是严肃、严谨的审计署所为。

  (作者系资深媒体人)

  本版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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