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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电动车在“失守”车棚自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09:41 兰州晨报

  

【附图】电动车在“失守”车棚自燃

  受损又遭索赔车主直喊冤

  “连累”4辆车被烧毁

  9月22日,家住一只船南街市教育局家属院的李女士的电动自行车在家属院的车棚内被烧毁,其间车棚管理人员却不知所踪。事发后,城关区公安分局消防科初步判断是李女士的电动车自燃,于是其他被烧毁的两辆自行车和两辆电动车车主便找到李女士索赔,令受害者李女士颇感无奈。

  大火发生时看守人失踪

  10月12日中午,记者来到了一只船南街市教育局家属院失火的车棚,在记者进入车棚前后近10分钟的时间内,车棚门房的大门敞开着,人员可以随意进出,看车人员始终没有出现。居民宋大妈说,9月22日下午6时20分,他们吃饭时,听到“砰砰”的响声,才发现离她家二楼窗户五六米的车棚燃起大火,她冲到车棚时发现看车人不在,浓烟熏得人眼睛都睁不开,邻居们合力才把火扑灭。

  受损车主竟遭索赔

  损失惨重的李女士告诉记者,电动车是她今年2月份花2500元买来的,她是最大的受害者。直到火快扑灭的时候,车棚的负责人张某才匆匆赶来。可是事发后,其他被损坏车辆的车主都来找自己索赔,原因是公安消防部门初步认定是自己的电动车自燃引发火灾。李女士认为,她每月都要交纳8元钱的车辆看管费,火灾发生时,看车人张某擅离职守,因此,看管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看车人称与火灾无关

  当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了事发车棚,依然没有找到管理人员张某。在熟知内情的邻居指引下,记者来到离车棚50米远、看车人张某开的“小饭桌”处,正忙的张某对记者说,失火当天,由于是她一个人看管车棚,当时又是吃饭时间,所以就上楼吃饭了,车棚内也没有留人,虽然火灾的发生他们有责任,但绝对不是主要责任,因为谁都不知道李女士的电动车会在那个时候着火。在记者即将离去的时候,张某一再强调,失火与自己开办“小饭桌”绝对没有必然关系。

  厂家需责任认定才能处理

  当天下午,记者与自燃电动车的出厂单位上海嘉陵电动车厂取得了联系,其负责人表示,一般情况下电动车不会发生自燃,如果真有此事,需要李女士将所在区消防科出示的责任认定书寄予厂家,到时他们将研究答复。

  本报记者党小军见习记者沈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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