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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发廊开业听民意"是城市管理的进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11:13 浙江在线

  根据上海市环保局等部门新制订的《服务行业行政许可听证办法》,对周围居民生活造成影响的美容美发、沐浴足浴等服务业项目将纳入听证范围。今后这些服务项目在开业经营前应召开听证会,并听取居民、专家等方面的意见,如果反对声音很大,其将被拒绝开业(10月12日《东方早报》)。

  这件事情不大,但在我看来,却是当地政府在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推进和谐社会建

设方面一个令人鼓舞的进步。主要理由有两条:第一,这一规定有利于减少乃至于消除“美容美发、沐浴足浴”等服务业项目对居民小区种种负面影响,淳化城市的社会风气。现在不少挂着“美容美发、沐浴足浴”招牌的地方,其实就是一些公开或者半公开的色情交易场所,这些“服务项目”开设到哪里,就会把恶劣的风气带到哪里。周边的居民虽然深受其害,但由于对此完全没有发言权,所以也往往无可奈何。

  新的《服务行业行政许可听证办法》给周边居民一个对此说“不”的权利和机会,如果这一“办法”能够真正落到实处,它将产生一个迫使违法经营者退出的效果,这对于改善“美容美发、沐浴足浴”的行业形象,保护和鼓励那些合法经营者的存在与发展,淳化城市的社会风气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二,这一规定有利于提升市民对公共生活的参与意识,提升市民的社区自治意识,有利于促进公民社会的发育和生长。

  当前城市管理的一大特点或者说弊病是,城市居民仅仅是城市管理和规划的消极、被动的接受者,基本上没有参与公共事务的渠道。这一特点表面看起来提高了城市管理的效率,但却为腐败以及侵犯市民权益的做法,预留了空间。市民们在感到自身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如果无法找到合法的渠道来进行参与,便很有可能会通过不合法的渠道强行参与,这必然会影响社会和谐。上海市颁布的这一“办法”,虽然还仅仅是一个开始,但毕竟为市民参与公共事务提供了一条合法的渠道,市民在参与的过程中,将会逐步学会用理性有序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观点,其参与意识、监督意识、自治意识等也将逐步觉醒,并将逐渐学会和政府进行良性的互动。

  “发廊开业需周边居民同意”可能被质疑:这是不是侵犯了经营者的权利?回答是否定的。因为周边居民在行使同意权、否决权的时候,并不是直接作用于经营者,而是作用于政府有审批权的相关部门的。“需周边居民同意”的真实含义可以被理解为是一种政府决策民主化、管理民主化的体现,这是一种文明和进步的表现。(文/邬凤英原题:“发廊开业需周边居民同意”是城市管理的进步)


作者: 邬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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