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闯法院打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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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11:14 南方新闻网 |
被告闯法院打工作人员 查询上诉案件进展时认为遭怠慢,已被拘留 本报讯(记者梁朗然通讯员卢为厚郑丽)胜诉的被告认为法院工作人员工作怠慢,闯入办公室对其进行拳打脚踢。目前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并将打人者拘留。 据龙岗区人民法院介绍,事发10月10日。打人者名叫李保红,此前是龙岗区横岗街道六约社区某玩具厂的保安。他被工厂解雇后与厂方发生劳资纠纷,李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诉后胜诉。而厂方不服,向龙岗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一审后,被告李保红仍然胜诉,原告提出上诉。 事发当日上午10时许,李保红去龙岗法院立案大厅查询上诉案件进展。工作人员告知李,负责上诉案件移送的工作人员在三楼办公,同时为李电话查询,并让其在大厅等候结果。但李保红不听劝阻,强行冲过保安阻拦,直奔到三楼上诉案件档案室。龙岗区法院称,李保红当时态度嚣张,言辞恶劣,对正在帮其查询登记记录的立案庭工作人员骂骂咧咧。 正当李保红闹事时,负责上诉移送案件的工作人员姜某回到办公室。他当即查询案件进展,得知案件原告上诉后,李保红于9月29日才提交答辩状,国庆长假刚结束,法庭正在抓紧时间将答辩状送达原告,故还没有移送到立案庭。李保红获知后大为不满,大声辱骂工作人员工作怠慢。姜某劝阻无效,便电话通知保安。李保红立即起身一拳打在姜某脸部,又一脚踹其腹部,并用手指对姜某全身进行抓挠。等保安、法警和其他工作人员赶来制止时,姜某满脸已是血迹斑斑。 事后查验,在姜某身上发现共有14处伤痕,其中脸部两处伤痕长7cm。法医把姜某的伤情鉴定为轻微伤。 法院当即决定对李保红进行司法拘留。在执行拘留过程中,李保红抗拒抓捕,将警车后门踢坏。目前,案件已移交警方调查,李保红仍在拘留中。 (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