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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罢免案”若成行至少需147席“立委”赞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11:1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0月13日电第二次“罢免案”今天(13日)上午在台“立法院”院会记名投票,“立法院长”王金平上午10时37分宣布开始投票,预定中午12时投票结束,至少需要147席“立委”赞成“罢免案”,才能交付“全民公投”。

  据“中央社”报道,相关规定指出,“罢免总统副总统案”须经全体“立委”四分之一提议,全体“立委”三分之二同意后提出,并经选举人总额过半数投票,有效票过半数

同意“罢免”时,即为通过。

  而“立法院”的相关规定也指出,“罢免案”经全院委员会审查后,即提出院会记名投票表决,经全体“立委”三分之二同意,“罢免案”成立,当即宣告并咨复被提议“罢免”人。

  据了解,民进党“立委”张川田过世后,“立法院”这会期共220席“立委”,中国国民党、亲民党与新党籍“立委”共112席,虽然都已祭出党纪,要求全体投赞成票,但“罢免案”要通过,民进党与“台联党”97席“立委”的态度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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