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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国家庭财产普遍增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11:46 生活报

  11日闭幕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提出了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其中包括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

  北京大学教授、全国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萧灼基说,家庭财产普遍增加,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特征之一,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

  据统计,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都有了很大提高,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已经从1978年的131元提高到2005年的3200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也从1978年的343元提高到2005年的10200元。

  “此外还有保险、股票、基金等金融资产。住房改革之后,越来越多普通中国人开始拥有不动产。这是改革的伟大成果。”萧灼基说。

  据统计,中国的贫困发生率从1978年的30.7%下降到2005年的4%左右,人均储蓄存款余额1978年是22元,2005年人均存款超过1万元。但实际生活中却不是这样“平均”。

  萧灼基说,在经济增长和收入提高同时,也要看到部分城乡居民仍然十分贫困。居民收入差距拉大,反映居民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已经达到国际公认的警戒线0.4以上。

  他认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充满进取活力的健康发展中的社会,是一个人民生活日益富足的社会,而绝不是一个物质匮乏的贫穷社会,或者一个贫富分化严重的社会。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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