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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是张扬个性还是幼稚搞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12:00 光明网
王俊

  广州日报10日报道,广州一所职业技术学院规定:凡是染发、烫发和留奇异发型的学生一律不让进入学校,并按旷课处理。新规定实行的第一天就有数十名学生被挡在学校的门外。

  很多人面对这一事件都重申这样一个观点就是:学生首先是一个公民,因此他们也可以享受所有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选择自己着装的权利。而学校不具有剥夺这种权利的资

格,这是对青少年自主权利的扼杀。但是笔者对此有不同的看法。青少年这个群体具有身份的特殊性,他们不仅仅是一个普通的公民,而是作为学生这个受到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约束的群体而存在的。他们享有每个公民所共有的权利但是这些权利也应该受到其所归属的群体的制约。

  我们承认这是一个张扬个性的年代,各类明星将时尚演绎到炉火纯青,那种不受束缚和引人注目的时尚特征正好与渴望被关注、渴望与众不同、叛逆的青春期的个性特征相吻合,这也就是为什么那么多的学生把自己打扮的“色彩缤纷、奇形怪状”的原因。但是冷静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与其说这是学生们个性的张扬还不如说是不成熟的他们在面对这个复杂而多变的社会是做表现出的一种不成熟的行为特征。

  首先,作为青少年他们的身体和心理发育都尚未成熟,什么是自己应该表现出的个性,什么是真正的时尚?他们的认识中这些词语的理解是不完全的,至少是不全面的。他们对这些问题的看法很容易受到电视等现代快餐媒体的影响。在他们片面的将外表的标新立异当做是时尚和个性的唯一标准的时候,在他们只注重表面工夫而忽视最重要的内心修养的时候,他们的看法实际已经变成他们健康成长的一种阻碍。

  其次,学生们不是模特,学校也不是走秀场,作为一片教书育人的圣土,学校所承担的责任是教育出具有完整人格的学生。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要求或者对于今天的很多孩子们而言太过笼统与虚幻,但是在学校完成学业,成为一个对社会、对家庭有用的人却是这个社会对于学校教育的最低要求了。那么学生就应该以学习为其天职而不是想方设法的“争奇斗艳”,过分的追求外表的怪、奇、艳,对于学生是一种灵魂上的放纵,这对于学校和老师而言是一种却也是一种侮辱。

  当然,我并不同意学校以“不准上课”作为惩罚,毕竟引领学生建立一种健康的时尚、个性观是学校的一项长期的工作,他应该是落实到现实教学与管理的每一个环节中,而不是这种类似于严打似的“疾风骤雨”的运动,这种严厉处罚的行为具有的只是短期有效性,同时这种禁止学生上课的做法也与学校的教育总值向冲突。

  我们不得不承认学生们有选择“不一样”的权利,可是如果这种不一样会造成“相互攀比”“故意标新”,使学生们丧失了他们本应有的纯真,使学校淡化其教书育人的功能而成为一个秀场。那么我们将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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