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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又是食物中毒!拿孩子的肠胃当试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14:48 四川新闻网

  金强

  前天,中大附小数十名学生出现食物中毒,怀疑是课间餐所吃的豆浆和红豆糕肇事所致。目前食物中毒事件继续蔓延,昨天,又有数十名学生被送往医院。

  在食品安全日益受到重视的今天,这起校园食物中毒事件又一次广泛吸引了人们的

关注。家长和市民的担心自不必说;校方也发布了情况通报,将中毒学生陆续送往医院救治;海珠区卫生局、疾控中心和教育局也行动起来,进行各自的职能调查;保安人员也对医院进行森严保卫,盘查记者人等。从各个方面的反应来看,足见人们对食物中毒事件的重视,尽管有些人的关注点和着力点不一样。

  笔者通过网络搜索,发现“校园食品安全”的相关网页有20多万条,校园食品安全整治、监督、检察、管理的新闻可谓层出不穷。但是,食物中毒还是发生了,发生在一所于市民心目中颇有分量的学校校园,发生在被家长们捧为“掌上明珠”、被人们视作未来希望的孩子们身上。目前,提供食品的广州市弘毅食品有限公司已告停产。随着调查的推进,如果证实确系其提供食品肇事,该食品公司想必今后将不能继续为学校提供食品了。这是落实责任、有错必罚的起码一步,但仅仅到这一步显然还不够,毕竟,我们不能总是拿孩子的肠胃做试剂,来检测各家供应商的食品是否安全、资质是否合格。

  学生餐外包属于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一个部分,后勤社会化的一个好处就是改变了学校“办社会”的弊端,减轻了对学校的束缚,使学校可以轻装上阵专心地搞好教学。但是后勤社会化的改革方向就是市场化,市场具有天然的逐利本性。因此,日常的监督显然不可或缺。否则,单靠企业的自觉,无异于缘木求鱼。可接下来一连串的问题需要厘清,谁来监督?监督哪些环节?如何实现监督?而在学生餐外包过程中的招标又由谁说了算?作为直接利益相关的孩子们、承担日常监管职责的教师和家长们,是否拥有一定的话语权和监督权?

  据悉,此前中大附小的课间餐一直由中大食堂供应,去年9月改由弘毅食品公司配送,并且该公司不在海珠区教育局推荐的送餐单位之列。学生餐环节存在着高额利润空间,但是食品安全又关系到孩子们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非同小可。因此,学生餐外包有必要建立校长责任制,从最初的招标,到日常的监督,以及事后的问责,让校长全面担起责任来。头上利剑常悬,学生的安危谁又敢小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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