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评论:热点快评:年轻人犯错误,上帝都会原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14:49 金羊网-羊城晚报

  □盛大林

  北京科技职业学校航空学院大二学生陈平(化名)日前因“男女生交往过密”等6条“罪状”被校方劝退。院方称,本学院采用军事化管理,陈平已符合退学条件。陈父表示因类似“小事”被退学难以接受,如果孩子真被退学,他将有可能起诉学校。所谓“男女生交往过密”就是指陈平与女友在教室里“当众接吻”。对此,班主任靳老师称:“这也太过分了

。”(据10月15日《新京报》)

  班主任称,“男女生交往过密是学院严格禁止的,实行一票否决制。”不知道该校的校规中有没有“男女生交往过密者劝其退学”的明文规定。如果没有,学校劝退陈平就缺乏根据;如果有,这样的规定未免荒唐。

  劝退与开除一样,都是剥夺学籍的处分。在校规的各种处分中,都属于“极刑”之列。而只有犯了“天条”的人,才应该被判处“极刑”。可是,“公开接吻”就算是犯了“天条”吗?

  大学生都是20岁上下的成年人。青春萌动,激情洋溢,男女之间,情之所至,做出亲密的举动,也在情理之中。尤其是有些青年人,个性比较张扬,“冲动”之下,更容易做出“出格”的行为。对此,社会以及学校都应该持以宽容的态度。也许有人要说,“接吻”可以,但不能“公开”。但,“公开”了又怎样呢?欧美国家的总统和“第一夫人”在公开场合还拥抱接吻哩!

  当然,中国有自己的“国情”。目前,中国大多数人的观念还比较保守。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应该遵守一定的行为规范,学校也可以作出一些规范性的规定。因此,大学生在公开场合拥抱接吻确实不妥,甚至应该禁止。但禁止的行为并不都是“天条”,违禁的人也不一定都要处以“极刑”。罪有多种,罚分数等。对待青年学生,应该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多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因此,对“公开接吻”的学生,校方可以进行批评教育,也可以作出适当的处分,但“一票否决”未免失之严苛。有谚曰:“年轻人犯错误,上帝都会原谅的。”像“公开接吻”这样一种只关风化无伤他人的“错误”,以教育人为天职的学校怎么能如此“决绝”呢?

  (紫/编制)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