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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防艾滋很好,找小姐不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16:08 四川新闻网

  叶雷

  近日,哈尔滨市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所组织了一次宣传教育活动,参与这次活动,接受预防性病、艾滋病宣传教育的是一向被公安机关严打、被世人指责甚至唾弃的娱乐场所从业的“小姐”。哈尔滨的50多名CSW(女性性工作者)第一次暴露在阳光下,在公开自己的身份、公开自己的职业的状态下,接受了一次预防艾滋病和推广使用安全套的特殊教

育。(10月15日《哈尔滨日报》)

  这次宣传教育活动在社会上掀起了轩然大波,我们究竟应该怎样看待这种做法呢?一分为二,有值得肯定的一面,也有不妥的一面。

  值得肯定的有三点,一是哈尔滨市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所,对预防性病、艾滋病的工作非常积极,想到了一些创新的办法,正是有争议,才会有更多的人来关注预防性病、艾滋病的工作,从这个角度来说,他们的目的达到了。值得肯定的第二点是,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没有歧视这些女性性工作者,而是亲切地称他们为“姐妹们”,并在活动结束的时候为这些高危人群免费发放安全套,留下联系电话,愿意随时帮助他们,这体现社会文明的进步。值得肯定的第三点是,这些女性性工作者敢于正视自己所从事得地下服务的风险,愿意主动接受教育和帮助,一方面说明她们权利意识的增强,另一方面也说明她们开始重视和配合预防性病、艾滋病的工作,这对在整个社会预防性病、艾滋病是大有裨益的。

  实际上争议的焦点的就是找“小姐”预防性病、艾滋病,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卖淫嫖娼是不是合法化的问题。不妥的地方也就是在这里,虽然警方强调要“防艾”、“扫黄”两手都要硬,但是在这件事情中,警方确实感到尴尬,疾控中心能够请来这么多“小姐”,不是讽刺警方的扫黄打非效果不明显吗?“小姐”已经公开亮相,虽然现在没有违法事实,但过去是有过的,管不管呢?管,怕群众说警察和疾控中心做“笼子”,执法不合程序;不管,害怕群众说警方在知道违法者的情景下不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警方很是为难,因为这关系到管理部门和法律的双重尊严。

  实际上,笔者认为疾控中心最好的做法是公开的普遍宣传和高危人群的重点预防两手抓。需要预防性病、艾滋病的不仅仅是“小姐”们,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是预防性病、艾滋病的对象,这需要疾控中心公开的、不厌其烦地强调和宣传,这个过程中,高危人群自然会注意自身的安全问题。“小姐们”愿意参加培训班,从某种程度上说,也是广泛宣传的结果。同时,性工作者们无疑是高危人群,是需要特别加以关注和呵护的,从个人隐私的角度讲,这一部分工作还是秘密进行比较好,公开之后对“小姐们”今后从良的生活也不利,对社会更有一种不良的诱导。

  哈尔滨市疾控中心的这项工作,我们应该科学地面对,不应该“一棒子打死”,也不要“无限度地宽容”,我们期待疾控中心在改进工作中不断做好预防性病、艾滋病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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