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安徽拟立法保护“非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01:10 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 昨天下午,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吕振凡报告:《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已被列为今年立法计划调研论证类项目。

  在今年初的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六安市代表团吴昌期等35名代表提出,我省传统工艺美术在全国的地位较高,文房四宝、铁画、铜雕、木刻、剪纸等艺术作品享誉海内外。但我省的行业技术水平和行业管理及发掘、保护工作的开展状况极不适应;一些事业人才

长期得不到相应荣誉和待遇;一些传统技艺得不到保护和宣传,甚至濒临失传;技艺失传,人才外流现象严重。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在国务院行政法规的基础上参照兄弟省市的做法,制定颁布相应的地方条例。

  对此,吕振凡副主任委员表示,省文化厅已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研究起草了法规草案初稿,并会同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进行了调研论证。据悉,今年启动的调研论证类项目还有《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安徽省发展循环经济条例》等。(本报记者)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