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首家交通肇事法庭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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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01:11 淄博新闻网 |
交通肇事有了专门审判庭。日前,张店区法院成立了全市首家交通肇事审判庭,专门审理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据张店区法院统计,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随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正式施行,交管部门的调解不再是交通事故处理的前置程序,双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往往涉及到责任认定及伤残等 级、劳动能力等方面的鉴定,历时较长,案情较复杂,审理难度较大。这就要求法院具备充足的审判力量,法官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法律素养。为此,张店区法院设立交通肇事审判庭,专门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交通肇事审判庭的成立,将对此类案件的公正、高效审理起到积极作用。 (于磊张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