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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不及时,费用被抬高(民意争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01:36 江南时报

  9月3日下午,我20岁的儿子因肚子疼到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在内科门诊,血常规、B超等检查结果基本正常。因儿子的疼痛不见缓解,我问医生是不是儿子患了阑尾炎,医生很肯定地说:“直接排除阑尾炎”。检查结束后,医生认为是得了胃病,在医生输液一段时间后,仍然不见儿子疼痛缓解,他们又重新配了药物给病人输液。仍不见疼痛缓解,遂给我儿子注射了“654—2”以解除胃肠道痉挛,后来疼痛出现好转。

  到了9月3日23点左右,儿子疼痛再次加剧,医生还是继续给我儿子输液,9月4日凌晨,医生又一次给我儿子注射了“654—2”。

  9月4日上午,因儿子病情未见好转,在吃了医生开的胃药后,反而出现了呕吐现象。至此,医生先后给我儿子换了4次治疗肠胃病的药,花了近7000元。

  直到4日下午,该院其它科室一位柳(音)姓医生检查病人后,才诊断出病人所患的是急性阑尾炎,而此时病症部位已经化脓。阑尾炎是很普通的疾病,不少乡镇卫生院都能很快地确诊和治疗,而在市人医,确诊竟用了20多小时,门诊医生换了几个、治疗药物尝试了多种。真不敢相信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在一家三级甲等医院。

  9月10日发生的事让我们更加气愤。当天清晨6点多,儿子出现了呕吐、腹泻等症状,一位姓张的医生给病人打止吐针、输液后不见病情缓解。我们请张医生快去找其他医生或向上汇报,张医生联系了病人的主治医生,但主治医生的电话一直联系不上。我们请张医生找其他医生来诊断一下,张医生让我们去找。为此,我们发生了冲突。

  随后,柳医生赶到医院给病人做了相关检查后插了根胃管,病情才慢慢好转。当天医药费花了1000多元。既然有止吐的方法为什么不及时治疗,耽误了半天时间。当天傍晚,医院通知我们交钱,我们本来10号就停水,观察2天就可以出院了,出现现在的情况应该由院方承担药费。

  一些医院治疗阑尾炎也就1000元左右,即使同等级的医院也只需3000元左右,而在市人医却花了7000多元,真不可思议!

  我们认为,高额的治疗费是由市人医的误诊,导致病人病情加重造成的,院方应该承担责任。

  9月10日我们曾为此事找过市人医医政科,工作人员答应第2天给答复,但第2天我们没有等到任何答复。后再找医政科,相关人员答复院方没责任,如果有疑问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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