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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区排洪沟上建违章厂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02:06 江南时报

  日前,有丹阳市民向本报投诉,称居委会擅自与人签订协议,欲在居民别墅群中间搭建厂房,且厂房还是建在一条二级排洪明沟之上。据市民反映,整个工程既没有规划部门的报勘,也没有用地部门的手续,更谈不上向水利单位报批,完全是部分人在利益驱动下的行为。事情当真如此?记者接到投诉后,随即前往丹阳调查。

  现场:排洪沟被改造

  在丹阳市城南新新家园南侧,丹金路以东的别墅群,记者看到一块块宽约0.6米、长约4米的水泥板分成三路排开,铺就长约100多米、宽约10米的水泥平台。据居民反映,这个水泥平台就是投资方用来建造厂房的房基。

  记者看到,在中间的水泥板下面有一条排水沟,沟宽处达4米左右。部分沟段已被改造,用红砖砌成沟槽,上面用水泥板铺就。红砖砌就的沟槽有一边不堪压力已经倾斜,幸好地面建筑还没有建造。

  据住在沟边别墅里的一位大妈介绍,这条水沟是丹阳市防洪排涝的二级沟,而且担负着两岸千户人家的生活排水重任,每到汛期雨季,这条沟就是这一片雨水的主要汇集地,穿过前面的省道汇入护城河。

  一位男性居民指着路边一堆码放的红砖告诉记者,投资者没有完备的施工手续,只是跟居委会签了协议,就开始动工了。工程是在周边群众的干预阻挠下,被迫停工的。

  调查:已下违章停工通知

  工程是否如居民所说没有任何报批手续?记者到相关部门进行了了解。

  在丹阳市规划局,综合管理科的贡科长告诉记者,该项工程肯定没有报勘登记,属于违章建筑,规划执法人员早在8月27日已对其下达停工通知书,现在该工程已进入监管程序。

  随后,记者又来到丹阳市水利局,据水利局水利工程管理处的黄科长介绍,被擅自改造的那条沟确实是防洪排涝二级沟,是丹阳5条二级沟中的一条,具有很重要的防洪排涝功能。他们已经接到了相关投诉,并进行过现场勘察,也对此项工程下达了违章停工通知书。黄科长告诉记者,根据国家水利政策,防洪排涝沟渠未经批准是不允许擅自改造的,在上面建造建筑物也是要经过论证审批的,所以该建筑物必须拆除,同时责任人要恢复沟渠的原貌。

  居委会:与我们无关

  是谁这样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在无任何报批手续的情况下,在泄洪沟上违章搭建?为此,记者来到太阳新村居委会了解情况。居委会两名不愿透露身份的工作人员面对记者的提问,先是王顾左右而言他,最后在记者的一再追问下,表示“此事与我们无关,不存在协议一事。”

  太阳新村居委会究竟与此事有没有关系?被改造的排洪沟何时能够恢复原貌?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本报记者 崔宁华 张宁夏立明 葛朝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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