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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告物业获赔停车1小时内免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02:20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颜斐)在小区停车不足一小时,却被物业公司强行收取了停车费。为此,曹律师将北京爱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不当得利。昨天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后当庭宣判,部分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据曹律师说,今年7月7日,他在小区地上停车位内停了45分钟,离开时被物业人员强行收取了1元停车费。此后,曹先生又两次遭遇了相同情况,一次是在地上,一次是在地下

车库。

  在审理此案过程中,法院经咨询北京市发改委收费管理处,得知“车辆进入封闭式小区的地面停车场,第一小时不收取停车费;如果小区仅有地库停车场,第一小时也不收取停车费;如果封闭式小区既有地面停车场又有地库,车辆停放在地库时,第一小时可以收费。”依据该答复,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返还曹先生两次地上停车时缴纳的费用,共计2元,而原告要求的在地下车库停车被收取的2元停车费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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