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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要管网络恶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05:24 大河网-河南商报

  本报讯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日前通过《重庆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条例》将网络恶搞纳入调整范围。在网上发布侮辱他人的信息、散布不利于他人的言论、诋毁他人形象等行为,将招致相应的处罚:对个人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责任人处以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据《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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