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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佯装患病 依法判刑八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05:57 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蜀法武斌明新)近日,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以强奸、抢劫罪,判处蒋某有期徒刑八年。蒋某作案后“装神弄鬼”的假象,终于在司法鉴定和大量证据面前被彻底戳穿。

  蒋某系六安市人,被捕前在合肥市植物园附近看护鱼塘。2005年12月10日晚,他兽性大发,采用暴力手段,将向其问路的女青年拖至鱼塘边的小屋内,实施强暴并抢走被害人

财物后逃离。

  2006年2月,蒋某投案,但拒不承认抢劫财物的事实,并声称自己患有精神疾病。羁押期间,蒋某佯装犯病,大叫特叫要到精神病医院住院治疗;后又声称忍受不了,再次回到羁押处。开庭时,蒋某又佯装犯病。在囚车内,他以要烟抽为由拒不下车。在法庭上,他时哼小调,答非所问;时装害怕,浑身发抖。为揭穿蒋某的“鬼把戏”,法院依法对其进行了司法鉴定。

  合肥市精神病医院的鉴定结果表明,蒋某具有完全刑事责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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