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专家呼吁对民工量刑从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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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08:05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新闻:近日在杭州召开的2006年全国刑法学术年会上,我国著名的刑法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黄京平大胆提出:对外来民工等弱势群体初犯且轻微的应该在量刑上实行宽容,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可判可不判的不判。 法律并不是无根之树,它扎根于市民社会的土壤之中,良法在于它能够最大限度的维护社会利益的最大化,而不是空谈书面上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针对特殊群体的区别对待 ,不等于牺牲法律制度为社会制度的其他不公买单。———新华网友 有道理。中国的农民实在太苦了,应该多为他们着想。 ———红网网友 希望司法工作者在决定追诉与量刑时,既关注侵害结果,也充分考虑人情事理与社会效果。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弱势群体的利益总是被不适当的制度粗暴地侵犯和剥夺,靠法律维权对他们来说有时候是非常难的。 ———东方网友 遭遇制度不公的民工如果可以从法律那里获得了“网开一面”的合法性,那么创造了许多财富的富人们,犯罪是否也可以免罪? ———南方网友 此举不可。其一,有损法制威严;其二,有损民工群体形象;其三,为有关责任方(如责任管理部门,一些用人单位等)开脱创造条件。 ———新浪网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