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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要为司法公正服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08:12 法制日报

  2005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同年10月1日,该决定正式实施。

  2006年7月,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发文,批准司法部设立司法鉴定管理局。10月9日,司法部行文正式成立。

  10月16日,本报记者就司法鉴定管理近期的工作重点和思路,采访了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局长霍宪丹。

  明确六项主要职责

  据介绍,司法鉴定管理局主要有六项职责:研究提出司法鉴定工作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建议;负责起草司法鉴定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拟订司法鉴定管理制度的技术管理规范;指导和监督地方司法鉴定登记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有关司法鉴定的宣传、理论研究和技术合作;指导司法鉴定技术研发和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实施工作;承办指导司法鉴定协会的具体工作。

  “司法鉴定管理局的成立,是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的一项具体成果,是加强和规范司法鉴定管理的客观需要,也是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新起点。”霍宪丹说,开好头、起好步、高标准、高起点,是对他们工作开局的要求。

  着手制定发展规划

  谈起新组建的司法鉴定管理局的工作思路时,霍宪丹表示,首先要以司法部机关建设为契机,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抓好内部规范建设,做到依法建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靠制度管事管人。

  二是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有序发展”的要求,着手制定全国司法鉴定发展规划,发挥国家在司法鉴定行业的宏观指导和调控作用,同时组织指导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制定本地区发展规划。

  三是要抓好组织建设,重点是省级管理机构的组织建设工作,要配合司法部政治部指导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成立司法鉴定专门的管理机构,选好配强工作人员,规范管理职责,加强管理力量。

  尽快完善规章制度

  霍宪丹说,司法鉴定管理局将加快制定完善与决定配套的有关规章制度,计划尽快出台《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文书规范》和《司法鉴定人教育培训规定》。

  他同时表示,配合国家发改委争取尽快出台《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组织修订《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标准》等。

  加强“三大类”管理

  “抓住司法鉴定管理的关键环节,以搞好‘三大类’管理为基础,进一步推进司法鉴定管理的各项工作。”霍宪丹说,《决定》明确了司法行政部门对“三大类”的管理,因此,要始终坚持以“三大类”管理为基础、为重心,通过准入管理、名册管理、执业管理和处罚管理,维护正常的鉴定秩序。

  他强调,司法鉴定要为打击犯罪服务,为实现和保障司法公正服务,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归根到底是为人民群众服务。

  本报北京10月16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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