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超定员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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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08:12 法制日报 |
本报北京10月16日讯 记者蔡岩红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近日联合下发了规范企业劳动定员管理的若干指导意见,规定国有重点煤矿原则上每个采区同时作业的采、掘人员每小班不得超过100人。 据了解,目前,部分煤矿企业劳动定员标准执行不严,甚至没有定员标准,劳动组织管理混乱,超定员组织生产等已成为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为此,四部门要 求,煤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和劳动定员标准编制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符合煤矿客观实际,反映出合理和相对稳定的生产劳动组织结构及其变化,减人提效,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对超劳动定员组织生产的煤矿要依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严肃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