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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热价燃料价将实行价格联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08:44 兰州晨报

  本报讯(记者李国林实习生赵参辉彭斌)10月16日,记者从省建设厅获悉,根据建设部等八部委日前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我省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意见》。《意见》要求各市州原则上从2006年开始,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实现供热商品化、货币化,并建立起热价和燃料价格的联动机制。《意见》指出,城镇供热实行政府定价,建立热价和燃料价格的联动机制。当煤炭等燃料价格在一年内变化达到或超过10%后,属于燃煤锅炉等方式供热的,供热价格由各市州政府综合考虑各种情

况确定联动周期和销售价格;属于热电联产方式供热的,价格部门调整热电联产出厂价格应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做好与供热采暖价格的衔接;上调居民供热价格应依法召开听证会,并对低收入居民采暖采取适当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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