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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郊385平方公里菜田将普查 不符合种植要求的区域须转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09:29 南方日报

  本报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将于下月1日实施,法规对农产品产地环境提出明确要求,认为不适宜特定农产品生产的,应当提出禁止生产的区域。省农业厅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广东将要求各级政府严格执行。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农业局获悉,目前该局还没接到有关通知,不过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农田普查。

  省农业厅副厅长林果先称,法规实施以后,要求各级地方政府严格执行,包括广州

在内的政府部门必须对本地的农田进行一次普查,看看哪些农田不符合种植标准。据介绍,普查包括水体、土壤有没有重金属、大气是否受到污染。如果水、土、气是有污染的,不符合生产食用农产品的,今后各级政府都有责任依法进行处理。

  广州市农业局蔬菜办公室有关人士表示,目前广州约有5万亩菜田。如果要普查的话,近郊385平方公里菜田都要进行检测。检测重点主要是白云区,其他的区相对比较少,如芳村区7000亩、海珠区3000亩、黄埔区两三千亩、天河区两三千亩。

  李慧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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