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下海者须11月底前参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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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09:48 南方新闻网 |
早期下海者须11月底前参保 广州6.6万人符合参保条件,已有近6000人按月领取养老金 本报讯(记者陈捷通讯员穗劳宣)广州早期下海人员的参保通道将于今年11月30日关闭。记者昨天获悉,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已经专门印刷了30万份《温馨提示》,在全市派发, 意在提醒本市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尽快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申报手续并参保缴费。据劳动部门透露,截至今年8月底,全市劳动部门已经受理该类人员参保申请9.6万人。据悉,去年10月27日,广州市为妥善解决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原固定职工养老、医疗保险问题,出台了《广州市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社会保险处理意见》(穗劳社养[2005]5号),允许早期离开企业人员可通过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或延长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方式解决其养老保险问题。 根据全市的平均水平,申请人只需一次性缴纳3万元,就可以开始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 截至8月31日,广州全市共受理一次性缴费申请达9.6万人,完成工作年限审核的有8.6万人,其中经审核符合一次性缴费条件的有6.6万人,已办理参保登记逾5万人,目前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有近6000人,已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也有4000多人。 《温馨提示》提醒,各位符合条件的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务必在今年11月30日前按规定办理申请手续,逾期将不再受理。 同时,广州市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负责人还提醒各位,虽已完成审核一次性缴费年限,但尚未按规定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或虽已办理参保手续,但尚未按规定到地税部门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早期离开企业人员,同样要抓紧时间,尽快办理参保及缴费手续。 ■缴费程序 申请人携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向其档案所在机构提出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申请(档案仍在原市、区属国有集体企业的,可由企业先将其档案移交其户籍所在区劳动保障部门),档案所在机构根据职工档案资料填写《一次性缴费申请表》后,连同职工档案送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档案资料,核准其原在国有、集体企业的工作年限。申请人根据审核结果选择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为申请人参保的机构携其已作出一次性缴费年限选择的《一次性缴费申请表》,到同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失业、超龄人员由其本人到户籍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