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归路”上的花样青春:一起特殊卖淫案的背后(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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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08:47 新华网 | ||||||
案情——令人发指
在距离风景如画的右玉县县城约二十分钟车程的天龙宾馆记者了解到,受害少女平时就住在该宾馆后的一间员工宿舍里。 记者看到,这间大约10平方米左右的房间由几个女孩共用,房间里有两张上下铺的床,可以住四个人。 “其他人住哪里?”记者问。 “就住地上,以前地上铺着垫子。”宾馆一位服务员告诉记者。 “她们平常都不怎么说话,有一次我看见一个女孩脸被打青了。”这是这名服务员对受害少女的唯一印象。
犯罪嫌疑人的年龄与受害少女年龄相差无几 负责此案件的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刑警四中队侦查员池鹏程告诉记者,在此案中,特别令人发指的是,这个罪犯团伙不仅采取殴打、强奸等手段强迫这些涉世未深的未成年少女卖淫,还组织了卖淫“培训”,项目包括异性搓澡、勾引嫖客等。 据介绍,这个由少男少女组成的犯罪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他们采取了系统化“一条龙”作业:该团伙中有四名15岁-18岁少女,这些女孩所扮演的角色是诱骗、劫持与她们同龄的女孩到宾馆;到宾馆后,再由其他男性犯罪嫌疑人采取殴打、强奸等手段胁迫被骗少女卖淫,在公安机关解救的10余名受害人中,有3人遭犯罪嫌疑人强奸6次;为防止这些少女逃跑,受害少女的一举一动都由专人负责看管。
宾馆为提高入住率,容留少女卖淫 [1] [2] [3] [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