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归路”上的花样青春:一起特殊卖淫案的背后(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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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08:47 新华网 |
沉重——麻木社会
据介绍,该犯罪团伙共非法获利10万余元,全部挥霍殆尽。而被公安机关解救出的少女有的被殴打致伤,有的染上性病,心理留下了阴影。 14岁的初一女学生燕燕(化名)被荣荣等人胁迫卖淫1个多月,由于害怕被同学、老师知道,她现在已无法再到学校上课,她的父亲正在四处为她联系学校,但由于费用太高,截至记者采访时,被公安机关解救出来的她仍没有找到合适的地方上学。 记者了解到,在此案中,有许多与这些被害少女同龄的服务生也参与了案件,甚至帮助监督这些少女的活动,在少女被迫“培训”时,还在门外偷听。当记者询问天龙宾馆的一个服务员为什么不报警时,这个青年这样回答:“大家都是为了挣钱,我只要把我的本职工作做好就行。” 在右玉县天龙宾馆采访时,记者看到,这个刚开业不久的宾馆前贴着这样一幅对联“利似春潮滚而来,财如晓日腾云起。”该宾馆负责人对容留犯罪团伙的行为做出了这样的解释:“我们也是为了谋利益,有了小姐,客房入住率就高一些。” “这些人挣钱都不择手段了。”右玉县公安局副局长张建军说。 朔州市公安局局长安根田告诉记者,现在一些大众传媒有意无意地宣扬一切向钱看,许多人为了利益,已经毫无良知了。 “相比这些犯罪嫌疑人,宾馆老板、服务员、嫖客,这些人的冷漠更不可饶恕。”采访中,朔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长武良说,“他们简直就是鲁迅笔下那些‘麻木无知的看客’。”(完) [1] [2] [3]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