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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卖淫“培训班”的罪恶发人深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15:10 浙江在线

  山西朔州最近破获一起组织、强迫少女卖淫案,令警方震惊的是,犯罪团伙是一群少男少女,已抓捕归案的犯罪嫌疑人年龄最小的15岁,最大的21岁。特别令人发指的是,这个罪犯团伙不仅采取殴打、强奸等手段强迫未成年少女卖淫,还组织了卖淫“培训”,项目包括异性搓澡、勾引嫖客等。(10月25日新华网)

  十多岁、二十多岁,正是花样年华,正是人生最精彩的时候,而这群孩子却选择了

走向“末路”,不仅仅是自己,还连带了其他同样花样年华的孩子。从披露的案情看,这个犯罪团伙的手段之残忍,算计之老到,丝毫不亚于那些混迹于江湖的成年犯罪者。他们组织严密,分工明确,他们采取了“一条龙”作业:该团伙中有四名15岁-18岁少女,扮演的角色是诱骗、劫持与她们同龄的女孩到宾馆;到宾馆后,再由其他男性犯罪嫌疑人采取殴打、强奸以及组织“培训”“洗脑”等,用软硬兼施的手段胁迫被骗少女卖淫。

  如今这个犯罪团伙已被警方破获,法不容情,等待这些少男少女的将是法律的惩处。然而因为这些花季孩子的沉沦,我们又终久不能释怀。亡羊补牢,对于这些负案在身的孩子,意味着的是重新做人;对社会来说,则意味着审视他们堕落的轨迹,从中获得反思。这起案件中的孩子有一个相似之处: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环境不好,一些在单亲家庭长大,另外一些父母长期不和,对子女疏于监管,致使孩子小小年纪就流入社会,成了“浮萍”。

  这些花季少年的沦落,也折射出社会道德生态的污染。这些年,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沉渣泛起,美丑莫辨、甚至以耻为荣也不鲜见。当鲜廉寡耻这只“过街老鼠”越来越不像老鼠,不仅招摇过市而且登堂入室,不再会引起人人喊打而只剩下见怪不怪的时候,对涉世未深又缺了正确导向的孩子意味着什么,朔州此案已给出了答案。

  我不知该怎么形容这些孩子,是“垮掉的一群”还是“迷途的一群”?但没有疑义的他们是许多走上歧途的未成年人的一个缩影。与其将他们的问题说成是个体的问题,不如说是社会转型背景下凸现的一个社会问题。既是社会问题,那么如何尽快地对他们实施拯救,显然需要全社会的努力。否则,当他们成为越来越游离于社会的“边缘人类”,他们实际上正在成为“定时炸弹”。如果我们不能用历史的眼光和忧患意识考量、解决这个问题,将来的“埋单”或许是难以承受之重。


作者: 奚旭初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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