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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装打扮警方突袭淫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00:00 东南早报

  □淫窝设在半山腰,抓获9名男女

  □卖淫女中最小的不足17岁,最大的41岁

  早报讯(记者刘波王盼琛文/图)24日下午,鲤城公安分局江南派出所民警突然发动袭击,在上村社区一石板材厂,抓获8名涉嫌嫖娼卖淫的男女和1名涉嫌容留介绍妇女卖淫

者。4名卖淫女中,年龄最小的17岁,最大的41岁。

  淫窝设在半山腰

  “这是一起典型的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案。”江南派出所副所长王柳彬说,前些天,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江南街道上村社区一个叫新宅的地方,有妇女在卖淫,“我们派出民警调查,发现一石板材厂有人确实有卖淫嫌疑。”

  24日下午3时左右,派出所组织了精干警力,乔装打扮,暗中设伏。此间,有多名男子前往石板材厂。民警当即出动,在厂内的几个房间中查获9名男女,包括负责看守石板材厂的王某。经初步调查,这几名男女承认了嫖娼卖淫行为。“这个卖淫窝点比较隐蔽。”王柳彬说,石板材厂位于在半山腰,距离公路有100多米远,上山就一条路,地理位置隐蔽,一旦出事也容易逃脱,增加了警方打击难度。

  提供场所被刑拘

  因涉嫌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石板材厂的王某昨日已被刑事拘留。王某告诉记者,石板材厂不是他开的,他只是在这里看守锯石,每个月可以挣上800元。前一两个月,经常有男男女女到工厂后面的树阴下做那事,影响很不好。后来有妇女找他借用房间。于是他就让他们在厂里做那事。这些妇女,他也不完全认识,连姓什么都不清楚。中午,他提供给这几名妇女伙食,提供地方,然后收点钱,“5元10元,由她们给。”

  警方介绍,两三个月前,王某以承包该石板材厂做掩护,提供场所,容留妇女在此卖淫。卖淫女每提供一次性服务,嫖资30至60元不等,王某就从中抽取5至10元。

  据卖淫女洪某说,她做一次挣30元,王某抽5元。目前,因涉嫌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王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王柳彬介绍,被抓获的4名卖淫女,多为外地人,没正当职业。她们以前都在工厂做工,嫌时间长,工作量大,于是出厂选择了这个赚钱“捷径”。而4名中年嫖客也都在附近做工,其中一人曾给王某打工,当天也前来该处“消费”。

  卖淫是因“来钱快”

  这4名卖淫女,年龄最小的朱某不足17岁,还是未成年人。“我是走投无路才做这事的。”来自江西的朱某说,她15岁就到晋江做工。两个月前,进了一家鞋厂,不到一个月就辞工了。一天晚上,她走在路上,身上没钱,举目无亲,正愁找不到地方落脚时,碰到一个开摩托车的人,说可以带她找一个能赚钱的工作。

  “当时,我无所依靠,就跟着他走了。”朱某跟随这个男人,来到了位于上村新宅的这个石板材厂。

  “当时见到好几个女人,也不知道她们是干什么的。后来,有男人来了,她们要我去接客,我才知道原来是做那事。本不想做的,但想到自己身无分文,这个来钱又比较快,就接了。”朱某说,此后,她用“挣”来的钱在附近租房,每天都到石板材厂“上班”,有客人就做,没事就休息。接一次客人五六十元,老板王某从中提取10元。一天多的有300多元,少的也有100来元。一个月下来,差不多有三四千元,钱都花在租房和衣服上。“被抓了,我很后悔。我知道这是违法的,现在我希望尽快出去,找一份正当的工作。”

  今年41岁、来自安溪的洪某说,自己卖淫就是为了“挣钱”,每做一次30元。据了解,她的丈夫在打工,三个子女均已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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