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开发票 最高罚1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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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00:26 东南快报 |
昨日,厦门市地税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称,11月1日起,厦门市地税部门将实行《发票违章处罚和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该办法将对现阶段出现的发票违章案件重拳出击。 记者发现,该办法规定了许多日常生活中遇到的细节问题。如重复使用发票、使用已刮开的有奖定额发票,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拒开发票,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应开发票而以收据、欠条或白条代替发票的行为,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另外,举报人的奖励更加清晰,直接跟罚款金额挂钩,罚款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可予罚款金额的5%作举报奖金。 厦门市地税局征管处处长张一萍称,对同一商家的违章行为可以数“罪”并罚。 记者 冯逵 通讯员 杨明明 刘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