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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夜车祸死两亲友 妹夫醉酒开车要赔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00:30 东南快报

  喝完喜酒没闹成洞房,决定再寻他处“狂欢”,结果路上出车祸,新娘的妹夫和同学丧生。

  记者昨日获悉,厦门市思明区法院一审认定,当时新娘的妹夫是在醉酒状态下开车,应承担60%赔偿责任;99路公交车司机雨天超速驾驶,就承担40%赔偿责任。

  今年5月1日小谢新婚,在悦华酒店大宴宾客,之后亲友打算到她家闹洞房。他们来到瑞景新村新娘子家楼下,发现新郎已醉倒。

  当晚11时多,几个人打算再找其他地方热闹热闹。新娘小谢的妹夫开别克车载着新娘的两个女同学,驶出瑞景新村大门,进入莲前东路路口时,与99路回场公交车撞上。

  当时有报道称,新娘的妹夫和一同学在凌晨1时前后不治,新娘在中山医院度过了新婚之夜。

  今年7月,死去女同学的家属将厦门公交集团公司、新娘的妹夫家属和别克车主告上法院,要求赔偿近48万元。

记者 陈艳 通讯员 可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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